從蝦類貿易戰談水產品的健康趨勢

陳永松

國立宜蘭大學動物科技學系助理教授


 

  過去幾年全球的蝦類養殖雖然病變頻傳,但仍有許多國家異軍突起,其產量穩定增加外,亦積極向美國這個海鮮消費大市場擴展外銷規模,連帶使美國本土的養蝦業受到極大衝擊。其中,美國南方八州包括德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西西比州等養蝦業者反應最為積極,乃聯合成立一個團體「南方蝦類聯盟(Southern Shrimp Alliance; SSA)」,以示對傾銷到美國的其他養蝦國家宣戰,其最終目的是藉傾銷案成立後由法律徵收高額反傾銷稅,以對抗其他國家的蝦類進口,這個對抗的發展結果可能如何?就歷史的發展經驗而言,其實有跡可循。
  過去幾年蝦類價格處在低迷狀態,不僅僅是生產國家傾銷的結果,主要還是受到金融危機全球景氣不振的影響居多。以美國最大生產區--墨西哥灣地區的蝦類養殖為例,其產量僅佔美國蝦類需求的12∼25%,不足部分仍依賴其他國家的進口,故處於養殖成本較高且經濟產量上相對弱勢的美國養蝦業,很難與其他蝦類生產國作貿易對抗。同樣情景可回溯到1991∼1993年美國與其他國家之鮪魚貿易戰,1994年美國最後一家鮪魚罐頭加工廠還是敵不過成本考量而歇業了,並沒有受到美國管制進口的保護而免於關廠的命運。這要從了解美國的貿易法開始,補貼稅或稱平衡稅(countervailing duties)可用以對抗一個國家;抗傾銷稅(antidumping duties)可用以對抗一特定國家的一或數個公司的傾銷行為;而201條款(Section 201 Relief)是對所有國家施予抵制。以最常聽到的傾銷(dumping)為例,WTO定義為在正常的貿易過程中,一項產品從一國出口到另一國,該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在其本國內消費的相同產品的可比價格,亦即以低於其正常的價值進入另一國的商業渠道,使得另一國國內有競爭能力的產業受到損害,該行為即被認為是傾銷。補貼稅和抗傾銷稅的案例都要經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和美國商業部(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進行申請,兩者皆須進行長期的資料收集,並作書面的統計分析,以確定申訴一旦成立後,對個別公司預作其可能的抗辯反應及對其所屬國家出口補貼政策造成的效應。因從獨立調查作業開始,其調查至少須為時1年,前後總共約為時2年,此過程費時乃由於在美國完善行政法規下所進行的嚴謹法律程序。然而201條款(1974貿易法)則是政治上的程序,國際貿易委員會須在120天內做出「傷害決定」,之後所建議的減輕措施將送請美國總統公告施行,其範圍可能涵蓋稅率、限額,或對國內企業的輔助。其程序為時冗長,故不須太擔心的理由有下三點:
  1.即使被控訴須施行補貼稅或反傾銷稅,此仍須數年時間以認定事實,實在緩不濟急。
  2.南方蝦類聯盟似無相當財力以進行申訴。
  3.快捷有效的201條款必然會遭受點名國家的頑強抵抗。
  而最困難的是南方蝦類聯盟須自行舉證國內產業確實受到進口蝦類的傷害,即使此前提成立而使美國立即禁止所有蝦類進口,其國內產業仍無法生產更多的蝦類以應急,且若將此利益全數轉移給美國產業,將造成蝦類價昂而使一般消費者不願意或無法負擔購買的反面效果,這是大家不樂見的。故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美國商業部和白宮應不會進行禁止進口措施,除非美國養蝦業的力量大到可壓制所有生產大國,如中國、泰國、印度、墨西哥等一連串的結合力量。
  原先列入反傾銷名單者有12國之多,這些可能列入黑名單的國家包括中國、泰國、印度,及一些拉丁美洲重量級產蝦國家如巴西和厄瓜多爾。對此一反傾銷指控,各國皆有對策,其中巴西的養蝦業者決定控訴美國同業無端指責蝦傾銷的說法,並願意花100萬美元來打這場官司。美國全年生產6萬噸海蝦,2,000噸淡水蝦,Intrafish表示此產量只夠滿足國內市場需要的12%,其他88%皆仰賴進口,與本文第一段之數據略有出入。但僅僅2003年的前9個月,美國從上述國家進口蝦類約35萬噸金額約為26億美元,且僅2003年10月份就進口達5萬3千噸。今年美國已經從巴西進口了30,000噸蝦,價值1.45億美元,預計今年美國將從巴西進口60,000噸蝦。中國的因應方案亦從今年1月成立輸美蝦反傾銷應訴聯盟,有三個律師事務所的受委託律師就開始大量蒐集證據,同時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如到美國國會、政府進行遊說,勸說對方放棄反傾銷指控,並讓對方明確知道,中國的對蝦企業已團結一致對外,美方將遇到一個強硬對手。
  另外據Intrafish於11月底之消息顯示,雖然原先列入控訴名單的國家可望減少,但對於蝦類的生產物種與產品的形式將擴大打擊面。目前美國養蝦業者雖未決定何時提出申訴,但SSA發言人11月中旬表示,將在今年底前對一連串尚未議定的蝦類生產國提出反傾銷稅和補償稅的申訴。
  雖然WTO高舉的公平競爭環境是知識經濟市場主要的一個法則與持續發展的推動力。但多少不義或不公平的後果仍發生了,即便是號稱最民主自由的美國,養蝦農民仍面臨激烈競爭。可是如果抗傾銷案成立,想想其他國家的漁民,那不知有多少人又要餓肚子。處於貿易競爭不再是侷限於一國之內,而是跨國境的今日,要藉由貿易自由化而達世界小康是緣木求魚。重要的是如何讓本國的基礎農漁業得到應有的發展與照顧,但又不是保護過當的實行關稅障礙;要顧得了消費者的權利也要兼顧生產者的生計,著實令各國傷腦筋。其實歐美日對這些水產輸入國家除施予反傾銷稅外,還有一些利器如藥物殘留的問題來合理要求。尤其在一些地區的魚蝦類養殖上早不成文地養成用藥習慣,兩岸在此問題上已飽受折磨。可見人家不見得要用貿易上的障礙來限制你,光是一個水產品的安全議題就足以使人跳腳。故養殖水產品若能捉住朝向健康有機的大趨勢,就能異軍突起佔有一席之地。最近鬧得沸沸颺揚的臺灣水產輸歐輸日藥物殘留事件,更是刺激臺灣水產業轉型的良機,否則又是多添一樁集體遺忘與事件循環的案例而已。其實看的遠些,只要我們有這些生產優質水產的條件,不必然要走出口的路,最好的水產品為何不留給自己人享用呢?有多餘的再外銷吧!問題是有多少人敢安心的享用我們自己生產的魚蝦。在此同時,還是多要求自己才是。
  回到本文主題,蝦類貿易戰的傾銷案結果會如何發展,比較特別的是這次SSA雇用了幫美國鋼鐵公司和美國製材業打贏加拿大進口傾銷案的法律公司Dewey Ballantine來操刀,結果如何,且拭目以待。

參考資料:
  1.http://www.intrafish.com
  2.http://www.fao.org
  3.http://www1.nanfangdaily.com.cn
 

◆本文刊登於養魚世界雜誌2003年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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